未經允許行李箱被打開?熊黛林質問開箱規范

圖:熊黛林微博截圖。
12月19日凌晨,熊黛林在微博中發文,指責航空公司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打開檢查行李箱、無聲無息沒收了相機備用電池、只留下一張檢查單的行為。
熊黛林在微博中寫到:“12月18日晚CA117北京飛香港。回到家后看到行李箱內有這樣一張紙,才知道行李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打開檢查過了!相機的備用電池被沒收了!如果行李里有什么危險物品,為什么在換登機牌行李過X光機的時候沒有通知我們,我們絕對會配合的。再退一步說,就算你們在有監視器監督的情況下進行檢查,檢查到了不能托運的東西,你們將它移除,也留了張紙條通知我拿走了該物件,那為什么就不能留個聯系電話,方便我取回呢?就這么無聲無息的被“沒收”了???”
微博發出后,網友紛紛留言圍觀,“沒收可以,但是開包檢查必須讓當事人事先知道”,也有網友表示,“常識都不懂,不能怪別人,電池不能托運”。
熊黛林隨后再次轉發微博怒斥鍵盤俠:“永遠都有一班鍵盤黨在找存在感,自己智商有問題看不懂人家寫什么還在那一個勁的噴!看清楚了什么叫‘不知情的情況下’,什么叫‘人在的時候不查,人走了才查?’”

圖:熊黛林微博截圖。
機場托運行李,安檢可否開箱取出禁運物品?
旅客辦理行李托運時,航空公司值機人員一般會對旅客進行提示提醒——鋰電池不能進行托運。旅客也要意識到,手機充電寶里有鋰電池,相機有的也是有鋰電池的,而值機人員也應該通知到位。辦理行李托運的過程中,航空公司值機人員也要要求旅客進行等待,在行李順利通過安檢后再離開。
民航相關專家指出:如果在值機辦理行李托運過程中,旅客自行走開了,箱包內留有禁運物品,那么為了安全考慮,機場安檢人員需在監視器監控的情況下(兩人在場)取出箱包內的禁運物品,通過檢查——開箱——留條的方式,讓行李通過安檢。
此次行李托運事件中,機場和航司處理是否妥當?
關于熊黛林針對機場“無聲無息沒收了相機備用電池”的指責,民航專家說到:我相信機場只是暫扣禁運物品,并不是“無聲無息的沒收”。機場安檢視安全把關為第一要務,但是并沒有權利沒收旅客物品。由機場暫時保管的鋰電池,旅客可以通過自己搭乘的航空公司聯系機場進行取回。
雖說先安全后服務,在機場安檢保證安全的大前提下,航空公司的值機人員還需要跟旅客進行有效溝通,以示對旅客的充分尊重。托運行李里有違規物品,安檢需通知值機人員,值機人員再跟旅客進行聯系,在旅客在場的情況下進行開箱;如果這個時候如果旅客已經走了,值機人員也應通過行李箱對應的旅客信息,盡快聯系旅客,取得旅客同意后,再由機場安檢進行檢查開箱留條。此次事件中,航司在旅客溝通協調方面確實有些欠缺,安全固然是第一要素,但旅客服務意識更是對安全意識和責任心的復核。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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