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機場:充電寶外形酷似“炸藥包” 禁止隨身攜帶及托運
7月17日,安檢員查出“炸藥包”外形的充電寶。
當日,石家莊機場2號航站樓頭等艙通道內,安檢員在對旅客隨身行李進行檢查時,突然發現一名旅客的包內有一枚充電寶,隨即對其進行開箱包檢查。當旅客取出充電寶時,安檢員發現該充電寶外形比較特殊,外觀疑似“炸藥包”。鑒于充電寶“相貌”敏感,開包員向旅客解釋相關規定,旅客表示理解,最后幫旅客辦理郵寄。
根據《民航旅客禁止隨身攜帶或托運物品目錄》規定,能夠造成人身嚴重傷害或者危及航空器安全的爆炸或燃燒裝置(物質)或者可能被誤認為是此類裝置(物質)的物品禁止旅客乘機攜帶。
石家莊機場安檢在此提醒廣大旅客:為了您和他人的乘機秩序,請勿攜帶外形比較敏感的物品,彈藥類,如炸彈、手榴彈、煙幕彈、催淚彈、子彈等;爆破器材類,如炸藥、雷管、引信、爆破劑等;煙火制品類,如煙花爆竹、煙餅、禮花彈等,以及這三類物品的仿真品均禁止隨身攜帶乘機或托運。
責編:admin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email protected]
- 上一篇:石家莊機場安檢初次查獲手表式鎂棒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