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飛機充電寶不得超2個 白云機場安檢需獨立過機
國家民航局8日再次發出《關于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明確規定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乘機。9日上午,羊城晚報記者在廣州白云機場安檢口看到,現在旅客隨身攜帶的充電寶跟電子設備一樣需要拿出來獨立“過機”,安檢員還會檢查充電寶的額定能量是否超過了160Wh。
按照民航局重申的規定,旅客乘機時,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在辦理登機牌托運行李的第一關記者看到,工作人員大都做了溫馨提示。以海南航空的值機柜臺為例,工作人員平時只是提醒旅客不能托運鋰電池,現在會重點提醒“充電寶也不能托運”。
在安檢環節,往常旅客只需將隨身攜帶的電子設備如手提電腦、IPAD等拿出來獨立安檢,現在安檢人員會提醒旅客充電寶也要獨立“過機”。因為這條消息關注度非常高,記者在安檢口看到,一些排隊等候安檢的乘客主動將充電寶拿在手中。
按照民航局規定,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乘機,如果攜帶的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旅客則無需航空公司批準。但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便要經航空公司批準后才能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被明確嚴禁攜帶。另外,嚴禁旅客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注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
記者在現場看到,白云機場的安檢人員在將充電寶獨立“過機”時,的確認真檢查充電寶的額定能量,乘客也很配合,并沒因此增加了安檢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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