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三峽樞紐空域將禁止飛行物
國務院法制辦17日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上公布了《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安全保衛條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規定,禁止在三峽樞紐空域安全保衛區進行風箏、孔明燈、熱氣球、飛艇、動力傘、滑翔傘、三角翼、無人機、輕型直升機、航模等升放或者飛行活動。
按照加強三峽樞紐安全保衛措施與保障周邊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相互平衡的原則,征求意見稿分別規定了三峽樞紐陸域、水域、空域的安全保衛措施。
征求意見稿將空域安全保衛限定于低空空域,規定航空器應按照批準的計劃飛行;加強對空域安全的動態監控,發現違反規定的升放或者飛行活動應當及時協調有關部門查明情況并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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