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拒付賠償款 被邊控限制出境無法乘機
長安鎮一家公司的老板廖某因拒不履行員工的工傷賠償款12萬多元,被法院采取邊控限制出境強制措施。近期,廖某在溫州機場準備坐飛機,被識別出是“老賴”而無法乘機,他這才履行了債務,并表示“很后悔”。
經過兩審仍不賠錢
現年40歲的湖南男子張某原是長安鎮一家模具熱能有限公司的電工。2013年9月12日,張某在維修辦公室空調時不慎跌落受傷,后經鑒定,張某為八級傷殘。
當年10月21日,張某回公司上班。但讓張某意外的是,公司并沒有如期給他發放前兩個月的工資。同年12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張某的受傷為工傷。
張某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模具公司則否認與張某存在勞動關系,拒絕賠償。去年1月,市勞動人事部門仲裁裁決認定模具公司與張某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令模具公司應支付張某所拖欠的工資及工傷賠償款共12萬多元。模具公司不服,向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一審認定模具公司與張某存在勞動關系,判令公司向張某支付拖欠工資及工傷賠償款共12萬多元。模具公司不服,提起上訴,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但判決生效后,模具公司仍不履行債務。
去年11月,張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經查,模具公司已搬離原來地址不知去向,公司名下亦無財產可供執行,工商登記顯示該公司的實際投資人為廖某。
執行法官設法聯系上廖某,責令該公司立即履行債務。但廖某在電話中態度強硬惡劣,聲稱自己不是該公司老板,公司也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執行法官遂對廖某采取邊控限制出境措施。
今年1月23日下午5時,執行法官突然接到來自溫州機場邊檢站的電話,原來廖某正打算在溫州機場乘坐飛機,被機場查獲。廖某聯系執行法官,表示會盡快支付賠償款,并表示“很后悔”。兩天后,廖某終于將全部執行款匯到了相關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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