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民航組織召開第三次“機場專家組”會議
2014年4月7日至11日,國際民航組織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召開了 “機場專家組”第三次會議。“機場專家組”是由國際民航組織航行委員會建立的,其主要職能是按照航行委員會的要求,研究有關機場的技術問題,起草對有關飛行標準與建議措施(SARPs)(附件十四 《機場》)及航行服務程序的修訂建議與意見。一般情況下,每三年舉行一次專家組會議。此次會議有來自全球30個國家的52名代表參會,我局機場司趙洪元作為“機場專家組”成員、香港民航處兩位官員作為顧問參加了此次會議。
此次會議共提交了34份工作文件,3份信息文件,12份說帖,分別就機場設計、目視助航設施、救援與消防、機場運行與勤務、直升機場設計、國際民航組織關于機場設計的戰略考慮、工作計劃審議等八項議題進行研討。
此次會議的主要成果包括:
一、在機場設計方面,擬議增加“攔阻系統”定義并在公約附件十五《航行情報服務》中擬議增加公布“攔阻系統”的要求;擬議縮短“滑行道最小間隔距離”;擬議縮短基準代號為C的滑行道的直線段的寬度;提出了滑行道設計在防止跑道侵入方面的新建議。
二、在目視助航設施方面,擬議增加LED燈光閃光特性和顏色規范;擬議修訂目視助航設施維護的規范;擬議增加跑道侵入自主告警系統;擬議增加高于150米風力發電廠的標志和照明要求;修訂了PAPI(精密進近航道指示器)燈位置;修改了圖A2-23(PAPI和APAPI的光強分布),此修訂提議由我局機場司趙洪元提交,并被會議采納,有望成為國際民航組織的標準。
三、在機場運行和勤務方面,擬議增加FOD(外來物)定義;在附篇中擬議增加“跑道道面狀況評估及報告”、“機場地圖數據”等新規范。
四、在直升機場方面,擬議修訂突發事件響應和易折性的要求。
五、確定了修訂附件十四《機場》的新原則。國際民航組織航行委員會要求今后對附件十四卷I的修訂必須按照“基于運行風險”的原則進行。為此,會議決定成立“附件十四卷I 戰略審定籌備組” (Annex Strategic Review Task Force (ASRTF)),負責制定有關附件十四修訂的戰略性措施。會議選舉了來自美國、加拿大、中國(趙洪元)、英國、法國、西班牙、澳大利亞、巴西等八個國家的代表以及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FALPA(國際駕聯)、ACI(國際機場協會)、ICCAIA(航空制造業協會國際協調理事會)、IAC(國家間航空委員會,主要來自獨聯體)等五個國際機構的代表組成“附件十四卷I 戰略審定籌備組”。
國際民航組織航行委員會將于近期對此次專家組擬議的修訂提案進行審議,并將發出國家級信函征求各締約國及有關國際組織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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