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距! 看看澳洲民航如何處置醫療特情
昨(23)日,一篇《南航CZ6101--生死間,一個記者有話想對你們說》在微博上傳的沸沸揚揚。微博用戶@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 的這篇微博長文章已經突破了600萬次閱讀(如果你還不知道是什么事兒,戳以上的鏈接可以看到)。
簡單重溫一下事件:當事人在乘坐CZ6101從沈陽飛北京的時候,突發腸梗塞(當然這是送醫以后的診斷),在南航的飛機上求助,第一次求助,空姐沒太在意,第二次求助,空姐發現問題嚴重,通報了機長,機長又通報了地面準備救護車。可是,這架編號為B-6270的A321飛機落地后,愣是用了50分鐘才開客艙門(南航事后解釋是飛機剎車故障+等待拖車拖行造成),還等全體旅客下機以后,救護人員才上飛機。在經歷了救護人員和機組扯皮誰抬病人下飛機、救護人員讓病人自己爬上車、停車叫南航派人陪護等一系列荒唐的經歷后,病人才被送到機場的醫院。因為機場的急救車只有民航牌照,無法將病人直接送到市區的醫院,病人只能在機場醫院等醫生診斷再轉送市區醫院,等當事人最終躺上手術臺的時候,已經是8小時以后了。
當事人最終以切掉了一段小腸的代價保住了生命。
而在題目就被點名的中國南方航空,則再次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每次都被吐槽效率的南航公關這次速度了一把。今天,南航作為涉事單位之一,第一個在微博上作出回應,公開致歉病啟動內部調查程序。
南航官微的聲明稿:

當事人昨天就事件后續進展做了跟進,南航北方公司領導登門致歉,當事人表示希望理清急救流程,個人放棄追償,但是希望明確以后發生這樣的事情導致病情延誤,病人是否有權利追償?
這個問題問的好,但是問題又來了,這當中涉及到的南航、機場急救中心、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務有限公司BGS、醫院等各個單位,誰該在哪個環節負哪些責任呢?當事各方的責任不厘清,流程又怎么可能梳理清楚?
當然,厘清責任這不是我們能力范圍所能及的。觸動大多數讀者心弦的是急救人員上飛機后,卻當著病人面與機組人員爭論到底誰該把這名旅客抬下飛機,最后當事人不得不忍痛自己“爬”下客梯車,甚至在上救護車的時候,還得自己爬上去。這就是這篇文章想說說的“中國式扯皮”問題。
已經不知道從何時開始,中國人見到摔倒在地的老人家,第一反應是不要去扶,當心被訛。也正是因為“好心反被咬一口”的情況屢屢發生,網絡時代的中國人已經不敢隨便伸出援手了。
路人不敢扶,那救護人員總不會不敢扶了吧?呵呵,naive!現在全國上下天天喊著口號要建設法治社會,看出重點沒有?建設,為啥是建設啊?不存在的東西才需要建設。法治,在中國還是under construction 呢。現階段的中國,不管是哪個行業,一線員工都是最最缺乏法律保護的。各大企業,特別是央企、航企,一旦出事,永遠將一線員工推上斷頭臺,以示承擔責任。卻從來沒有人去解決根本的問題:制度、流程、法律、法規的規范與落實。
一位朋友在澳洲當地勤,類似的醫療特情也處理過幾次,看到這個事件以后,跟我們講了他印象最深刻的一次經歷。如果我們的民航系統也能做到這樣,就好了。
那次是一個長途國際航班,在落地之前,機組通過無線電向目的地機場自己公司的地面服務部門通報了一個特殊情況:機上一位乘客出現腹瀉和嘔吐的情況,目前狀態不太好,落地以后需要救護車,并且旅客可能需要擔架。
地服部門的場站調度收到這個消息以后便開始聯系機場運控中心、檢驗檢疫、海關、急救中心幾個部門。而因為機組也向ATC匯報了情況,申請直飛,因此機場的運控中心和地服幾乎是同時得知情況的。
在澳洲,不管航空公司發生任何特殊情況,都需要立即與機場的運控中心報備,運控中心會根據航空公司的需求提供協調。即便航司暫時不需要額外的幫助,因為事態往往變化很快,與運控中心持續更新可以讓運控中心盡量協調其他航班從而在保障特情的同時保證機場盡可能的正常運作。
由于澳洲在地理上的特殊性,因此對外來動植物和傳染病的監控非常嚴格。國際旅客入境時如果有任何可能造成傳染的病征都必須經過檢驗檢疫的核查才能獲準入境。因此在旅客發生腹瀉這種典型的傳染病病征的情況下,檢驗檢疫必須到場。
由于旅客的病情可能需要直接從機場乘坐救護車轉送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機場設有診所,但是不接收急診和住院病人),這樣就無法完成常規的入境手續,因此還要聯系海關到場為旅客現場辦理入境手續。
最后,急救中心自然是到場來負責對病人作出初步的診斷和轉運了。
在那次事件當中,飛機一開始被安排在了遠機位。機場的運控中心為了病人能夠更快地轉運,開始為航班協調靠橋機位,這在高峰時期的樞紐機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地服部門考慮到停機位可能協調不成,已經通知了機坪團隊將升降車開到遠機位待命。
航班在ATC的幫助之下,比預計時間提早了10分鐘落地。也正因為這樣,運控中心找到一個因為原定航班輕微延誤而暫時空出的靠橋機位,但是運控中心也明確表示:停機位只能給這個航班使用30分鐘,30分鐘以后飛機必須拖走,否則就會影響后續的航班。
就這樣,朋友和運控中心、檢驗檢疫、海關、急救人員各自及時趕到登機口。
檢驗檢疫首先上機,確認旅客并非高危/罕見傳染病的疑似案例以后,批準了急救人員上機轉移病人,而這個過程中,地服和空乘只負責為急救人員提供必要的協助,并不會接觸到病人。因為在某些情況下,需要急救人員運用專業的知識去判斷如何運送病人才能避免或者降低加重病情的風險。這樣的知識和技能是只接受過簡單急救培訓的地服和空乘所不具備的。
等在機艙門口的海關人員收集了旅客和同行人員的護照協助辦理了入境手續,病人被等候的救護車直接送往醫院。哦,對了,救護車掛的是常規的牌照,市區道路照開不誤。
最終,在旅客成功轉移下機以后,其他乘客才有序地離開飛機,因為乘務長已經提前廣播過相關的流程,乘客們清楚情況也對此表現出理解。而機坪上的團隊早已經在檢驗檢疫部門給出綠燈的那一刻開始迅速的卸載旅客的行李。而飛機也如約在落地以后的30分鐘之內騰出了停機位給下一個航班。
當你看完這樣的一次經歷,再回頭去看當事人的遭遇,不需要再多說什么,你也能夠清楚的看到這之間的差距。
在當事人的遭遇里,機組確實提前跟地面申請了救護車,但是目前還不清楚機組是否明確叫了升降車。當然,也不排除機組確實叫了而升降車根本沒來的情況。
2015年11月9日當天,北京氣溫5℃-12℃,早上9-12時間溫度5℃-8℃,氣溫確實比較低。正常情況下在舷梯車上抬擔架就比較危險,如果前一天晚上確實出現了結冰,那在舷梯車上抬擔架那可不是開玩笑。
2015年11月9日北京天氣預報:

但是,既然機組已經聯系了地面安排救護車,落地以后的病人轉運工作,從邏輯上和專業分工上講,應該由救護人員來負責,畢竟只有救護人員才是經過專業培訓,掌握專業的救護知識和技能的。可是,首都機場急救中心的救護人員出于安全的顧慮,并沒有接手運送病人,根據當事人的說法,他們把皮球踢回給了南航的乘務組。讓只是受過簡單急救訓練的乘務人員在已經結冰的舷梯車上把旅客背下去那顯然也是不現實的。
說到底,雙方都怕病人在自己的手上出事。責任分工的不明確+出事了單位不給自己撐腰直接導致了雙方的扯皮。最終,病人決定自己走下舷梯,無休止的扯皮瞬間變成了一句句關懷和殷切的目光,仿佛這樣就能保佑旅客安全。這關懷的話語和殷切的目光背后,大概是“是他自己要走下去的,我都提醒他小心了,摔了也不賴我吧”的一種想法。殊不知,這完全沒有盡到應盡的照顧的責任,不作為往往是國人逃避責任的一種方法。
當病人終于來到救護車前,聽到的居然是救護人員以擔架不好弄所以讓他自己爬上去的請求。看到這里,如果節操還沒有碎落滿地的話,那么后邊的遭遇,可能已經不知節操為何物了。
再往后,就要涉及另外一個話題了。在中國,機場內車輛是有專門牌照,不能開出市區行駛。因為怕外頭的救護車不熟悉停機坪環境造成危險,而機場自己的救護車又只能上民航牌,結果造成場外的救護車進不了機場里邊,機場的救護車出不了市區的窘況。以前首都機場也曾發生過旅客急病需轉院的案例,都需要在機場門口與普通救護車進行交接。出于安全考慮,場內車輛需要嚴格規管無可厚非,但是像救護車這種特種車輛如果因為一個號牌問題導致出行受限,也似乎有違急救的本意。相關部門有沒有探討過讓救護車這種特殊車輛許能夠避開這些繁文縟節,能夠真正把病人利益放在首位呢?說白了,還是有關部門懶政和不愿擔責的結果。
說句不該說的,萬一哪天機場里摔了飛機,這可怎么辦?
最后,稍微介紹一下南航在首都機場的地面服務提供商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務有限公司BGS。對,就是那個效率宇宙第一的北京地面服務有限公司。BGS 最初由首都機場和新加坡樟宜機場的SATS(Singapore Airport Terminal Services)雙方合資成立,后續股權重組,首都機場、SATS、東航、南航分別持股51%、29%、10%、10%。不過根據各方反饋,BGS是一點兒都沒有繼承到 SATS 的高效優質的服務水平。截至本篇文章推送前,南航和首都機場急救中心都公開進行了道歉,首都機場和BGS官方似乎還沒看到有任何回應。
這里給當事人和各位網友插播一條科普:
在中國,當一架飛機滑到停機位停穩以后,并不是乘務組想開艙門就可以隨便開的。以北京首都為例:當飛機停穩關車后,機務放好輪檔,廊橋或者舷梯車開始靠近,待廊橋或者舷梯車連接妥當以后,BGS的地勤和安檢都必須到場以后,才可以由地勤敲客艙門給予客艙乘務員開門的指令。只有在得到敲門指令以后,客艙乘務員才能按照流程打開客艙門。在此之前,不管你是著急轉機還是奄奄一息,乘務員都不能打開艙門。
至此,理順旅客的急救流程已成為這件事發酵后的眾望所歸。但是理順流程的前提是各方要有無縫鏈接的責任邊界,否則在中國目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風氣之下,這事恐怕不會是最后一次。所以,厘清各方的責任是當務之急。各涉事單位必須要有效協同溝通,厘清各自的責任范圍,制定詳盡的協作方案,將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的考慮周全,并且清楚認識到這類事件的不確定性,在實際執行預案的時候能讓一線員工能夠有安全感地敢于承擔應盡的責任,只有這樣,才能夠向著發達國家同行的水平靠攏。
責編:xwxw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