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浩特機場:處理一起攜帶禁運物品案件
近日,烏蘭浩特機場安檢工作人員報警稱:一名旅客攜帶管制刀具,執勤民警迅速到達安檢現場。經調查,旅客常某,在通過安全檢查時,隨身攜帶的背包內裝有彈簧刀一把,其屬于禁運物品。
為確保“兩會”及“春運”期間社會秩序安全穩定,烏蘭浩特機場公安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常某行政罰款1000元,并收繳管制刀具,同時對常某進行批評教育,常某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
烏蘭浩特機場公安分局在此提醒廣大旅客:管制刀具屬于違禁品,乘坐民航飛機禁止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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