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鼓勵民資參與機場設施業務
日前,福建省政府下發了《進一步促進民航業加快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十二五”期間福建將興建大量民航項目,促進民航業發展,打造各縣市1.5小時航空服務圈。
《通知》要求,重點構建福州、廈門、武夷山等三大干線樞紐機場,并在“十二五”期間建成沙縣機場,推動莆田、泉州、平潭新機場,以及漳州、寧德軍民合用機場前期工作,發展支線機場,打造全省各縣市1.5小時航空服務圈。
《通知》強調,將積極推進航空制造與維修、航空金融、航空旅游、航空物流、航空食品、航空商貿、航空關聯地面運輸等臨空產業發展,延伸航空經濟產業鏈。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廈門市開展航空經濟示范區試點,支持廈門市結合廈門翔安機場,規劃建設廈門航空城;支持福州市打造以福州長樂國際機場為核心的臨空經濟產業園區;支持泉州市、南平市結合泉州新機場、武夷山機場遷建規劃建設新的臨空經濟區。
此外,《通知》還鼓勵引進社會投資者參與機場經營性服務設施與業務經營,對經營困難的機場,3~5年內由機場所在地設區市政府提供必要的補貼。對新建機場的管理公司,在其運營新建機場所繳納的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地方分成部分中,3~5年內予以一定的財政扶持。
在閩臺交流方面,福建將推動閩臺民用航空、臨空產業的合作,探索兩岸航空合作與海關特殊監管新機制,推動閩臺合作建設機場,探索合作開通福州、廈門至馬祖、金門空中緊急醫療救護航線。
記者了解到,為了促進福建省民航業的發展,從2013年起五年內,福州市、廈門市財政每年各安排不少于5000萬元,其他相關市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萬元,加大對航空公司新開、增開的國際航線、港澳臺航線、旅游服務專線、貨運專線以及新增過夜飛機的補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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