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空經濟區指導意見出臺 京畿新區有望成“樣本工程”
近日,國家發改委與民航局聯合出臺了關于臨空經濟示范區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該意見明確了臨空經濟示范區建設發展的總體要求、設立條件、申報程序、建設任務、職責分工和監督考核。
根據《指導意見》,臨空經濟示范區建設將重點依托大型航空樞紐,遵循航空經濟發展規律,引導和推進高端制造業、現代服務業集聚發展,構建以航空運輸為基礎、航空關聯產業為支撐的產業體系,推動低污染、低環境風險產業與城市融合協調發展,把臨空經濟示范區建設成為現代產業基地、區域物流中心、科技創新引擎和開放合作平臺,為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供有力支撐。
北京航天航空大學教授張寧表示,民航不僅需要跟鐵路、城軌、公路、港口等不同交通運輸方式進行無縫連接,實現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大結構、大布局,同時民航業也需要與區域經濟、物流業、房地產業進行緊密銜接,這樣才能扭轉民航業尤其是機場長期虧損的現狀。
張寧認為,此前臨空經濟區存在一定的問題,一是經濟區的產業太過傳統和落后,例如一些經濟區內的產業仍以冶煉、石化等為主,缺少高端和創新產業。二是經濟區跟周邊的交通網絡沒有打造起來,無法發揮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作用。這些問題應該成為此后臨空經濟區規劃和建設的前車之鑒。
此次《指導意見》規定臨空經濟區設立的幾個條件,一是原則上在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或者其他區位優越、物流便利、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大城市布局;二是所在地機場年貨郵吞吐量應在10萬噸以上或年客流量1000萬人次以上,空域條件較好,現代交通運輸體系較為完善,便于開展聯程聯運和陸空銜接,有一家以上的基地航空公司或若干家大型物流公司入駐,適當考慮通用航空基礎好、航空制造業發展潛力大的地區;三是所在地機場周邊現有產業園區基礎良好、特色突出,產業結構合理、臨空指向性強,基礎設施和管理服務體系比較完善,周邊貨運集疏運網絡系統與機場貨運能力匹配,有利于承接與集聚發展相關產業。
國家民航局發布的2014年年鑒顯示,截至2014年底,全國有62個城市依托54個機場規劃或建設了63個臨空經濟區。
目前正在規劃建設中的北京新機場有望成為京津冀交通一體化中建設臨空經濟區的“樣本工程”。北京國際城市發展研究院一位研究員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此前北京國家城發院曾發布過2014年臨空經濟報告,報告建議以北京新機場建設為核心建設京津冀臨空經濟合作區(簡稱“京畿新區”),打破三地行政區域束縛,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推動首都經濟圈一體化建設。報告還提出,“京畿新區”應涉及北京大興、河北廊坊、天津武清部分區域。
由于北京新機場周邊的鐵路路網、公路路網布局日益完善,隨著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區京津冀合作功能的確立,還將規劃建設連接京津冀區域的綜合交通樞紐,實現與周邊城市、機場、港口的便捷交通。
張寧表示,隨著北京新機場和軌道上的京津冀建設逐步加快,京畿新區的設想或將成為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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