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航空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限制坐飛機
今年3月底,奧凱航空的大股東華田投資的股東發生變更,華田的股東已從此前的王樹生夫婦變更為廣州秋石,其后股權幾經變更,目前廣州秋石背后有央企華電集團和中國遠洋的影子。
王樹生夫婦目前只持有象征性的5%。
4月29日,奧凱航空董事長也由王樹生變為曾擔任海航高管李鐵
今年以來投資方已經對華田投資進行注資30多億,華田投資的注冊資本已由此前的1.86億增加到37.2億元。
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新股東也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奧凱航空所面臨的困境,加上今年民航市場需求增速明顯放緩,中小航空公司經營壓力明顯增大。
10月底,奧凱航空對高層管理人員進行調整,曾在民航中南管理局和東海航空任職的胡如平擔任奧凱航空總裁,原總裁李宗凌不再擔任總裁。
不過工商方面的信息尚未變更,奧凱航空的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仍顯示為李宗凌。
2018年底,奧凱航空公司的兩名飛行員因離職問題與奧凱航空發生糾紛,飛行員的官司向來較為漫長,一審、二審,飛行員要求快,而航空公司在于拖。
一般來說,法院都會支持飛行員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訴求,關鍵在于飛行檔案的移交問題,絕大多數法院都次都不予判決,認為這是屬于行業管理范疇的事情。
2019年10月29日判決的這兩件訴訟案件,出乎奧凱航空的意料,都一致要求奧凱航空協助兩位飛行員辦理如下材料:
兩人現實表現材料(安保評價)
飛行技術檔案(包括飛行記錄簿)復印件
飛行執照關系
空勤登機證
體檢鑒定檔案(健康記錄本)
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關系的轉移手續
但在實際過程中,奧凱航空并未為二人辦理相關手續。
11月25日,兩位飛行員申請執行與奧凱航空公司勞動爭議的判決書,因奧凱航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
12月4日,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相繼發出兩次限制消費令,限制奧凱航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李宗凌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 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 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 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 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 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 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 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 為。
并警告:如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的,本院將依照《中華人 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罰款、拘 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知道目前實際已非奧凱航空總裁的李宗凌是否會提出上訴。
此外,小編想問一下,此舉能否限制奧凱航空主要負責人乘坐奧凱航空的飛機呢?
此案比較特別,飛行員朋友可以關注一下。(來源:民航之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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