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66年國企改革路:斷奶到重生
新中國成立66年來,經濟體制改革成為我國發展道路中的重要關鍵詞,而國有企業作為國家經濟體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所經歷的改革之路無疑是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最困難、爭議最多的。自去年以來,從南車、北車合并后橫空出世的“中國神車”,到坊間及專家熱議的中鐵、鐵建合并,央企兼并重組的消息不斷傳出。9月13日,備受矚目的《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發布,再次將國企改革這一話題推上了熱點。
我國的國有企業的改革與發展之路,經歷了兩個截然不同的階段:改革開放前的成長與探索階段,改革開放后的市場化改革階段。在大多數人的認知中,國企改革始于改革開放之后。其實,從50年代開始,國有企業就曾嘗試過改革。在經歷了多年的“摸著石頭過河”之后,才走上了如今的道路。這些年中,國有企業經歷了哪些改革和變遷?
改革開放前:從無到有

1915年,無錫著名實業家榮宗敬、榮德生兄弟集資30萬銀元,在上海創辦申新紡織無限公司。至1932年,申新系統擁有9廠,成為民族資本中規模最大、發展最快的紡織企業集團。1950年5月,上海申新各廠合組成立申新紡織公司總管理處,榮毅仁任總經理。1951~1955年,各地申新紗廠全部實現公私合營。1966年國營。圖為申新紡織企業工廠照片。
1949年-1952年 關鍵詞:形成
建國后,我國國有企業的來源主要有幾個方面:為了支援戰爭和保障供給,各抗日根據地創辦的一些公營企業,比如華潤集團的前身就是1938年中國共產黨為抗日戰爭在香港建立的地下交通站;沒收官僚資本主義企業、敵偽工業等等;通過和平贖買的方式,將民族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為國有企業,比如著名的由榮宗敬、榮德生兄弟創辦的民族資本主義企業上海申新紡織公司。經過三年的經濟恢復,我國國有企業占據了絕大部分工業企業的生產以及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但有高度集中的計劃色彩。

1956年7月13日,我國第一輛卡車——解放CA10型4噸載貨汽車在長春第一汽車制造廠下線。它的下線標志著中國汽車工業邁出了堅實的第一步,從此結束了中國不能制造汽車的歷史。
1953年-1957年 關鍵詞:成長
在社會主義改造和建設時期,我國建立起一大批由國家建設投資的國有工業企業。到1957年,國家創辦了鞍山鋼鐵公司、長春第一汽車制造廠、沈陽機床廠和沈陽飛機制造廠等一大批重工企業,造出了本土品牌的汽車、飛機。
此時,我國采用了蘇聯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管理體制和國營企業制度,隨著規模的日益龐大,也為日后埋下了隱患。
1958年-1965年 關鍵詞:曲折
從1957年底開始,我國開始對國有企業進行改革,主要是調整企業的隸屬關系,將中央各部管理的企業大部分下放到地方,雖然是將權力下放,但國有企業仍受行政管理,沒有解決企業活力的問題,反而還造成了企業歸屬關系的混亂,到1960年初,大多數下放到地方管理的企業又重新收歸中央管理,國企改革以失敗而告終。1963年,中央開始對國民經濟進行調整,國有經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恢復。1965年,我國國有經濟總量約占當年國民生產總值的53%左右。
1966年-1978年 關鍵詞:停滯
1970年,國有企業開始了第二次改革,此次改革要擴大第一次改革的范圍,中央開始徹底下放所屬工業企事業單位,擴大地方的計劃權。此次大規模的企業下放使得中央直屬企業的工業值在全民所有制工業總產值中的比重由1956年的46.9%下降為8%左右。第二次國有企業改革重蹈了第一次國有企業改革的覆轍,“轟轟烈烈”后又回到了原來的起點上,總體上說這個階段國有企業的發展基本處于停滯階段。
改革開放后:市場化改革階段

中國第一座現代化高爐——首都鋼鐵公司新高爐于1979年12月15日投產。
1978年-1984年 關鍵詞:放權讓利
中國的改革開放事業,在農村是從1978年的“聯產承包責任制”開始的,在城市則是從1978年的擴大企業自主權開始的。1978年,中共四川省委確定了重慶鋼鐵公司,成都無縫鋼管廠,新都縣氮肥廠,四川化工廠,陵江機床廠和南充綢廠六家國家企業進行擴權試點,當時擴權的內容很簡單,即完成生產任務后可以利潤留成分發獎金。
1979年初,國家在北京、天津、上海選擇了首都鋼鐵公司、天津自行車廠、上海柴油機廠等8家企業作為擴大自主經營權的試點,拉開了放權讓利的序幕,極大調動了企業的積極性,到1980年,試點企業已經擴大到6000多個。1980年 ,《國營工業企業利潤留成試行辦法》發布。1982年,中央做出《關于國營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整頓的決定》。1983年,實施“利改稅”政策,明確了國家和企業之間收入與權力的分配。1984年10月,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了要全面推進以增強企業活力特別是增強國有大中型企業活力為中心、以城市為重點的整個經濟體制改革,并確立了國有企業改革的目標模式。

被宣布破產前一天的沈陽防爆器械廠。

1986年8月3日,沈陽市政府宣布沈陽防爆器械廠破產新聞發布會現場照片。
1985年-1992年 關鍵詞:兩權分離
國家管理者在理論上認識到,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是可以分開的,在保持國家所有權的前提下,可以將企業的經營權下放給企業。正是沿著這樣的改革思路,中國開始探索多種形式的經營責任制。以首都鋼鐵公司為代表的承包經營責任制被大多數企業所認同。
為了促進企業更好地轉換經營機制,中共十三大報告肯定了股份制的組織形式。1988年,全國人大通過憲法修正案,“私營經濟”的提法第一次出現。到1988年底,全國共有3800家股份制企業,其中800家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
在這期間,不少改革中的事件讓人印象深刻:1985年 《企業破產法》草案通過試行。1986年8月3日,沈陽市防爆器械廠正式宣告破產,成為新中國成立后第一家正式宣告破產的國有企業。1987年,石家莊造紙廠廠長馬勝利成“企業承包第一人”,帶領企業扭虧為盈。1988年全國人大通過憲法修正案中,“私營經濟”的提法第一次出現。1989年,國營企業遭遇“三角債”困擾。1990年,首次全國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會議召開,提出要有計劃地開展清產核資工作,用三四年時間把家底摸清。1991年中央決定采取12條措施,為搞好國營大中型企業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圖為電影《鋼的琴》劇照,講述了20世紀90年代初,東北一個工業城市中,原鋼廠工人陳桂林下崗后所經歷的人生故事,代表了那個年代眾多下崗工人的一個縮影。
1993年-2002年 關鍵詞:現代企業制度、抓大放小
隨著國營企業體系的日漸瓦解,當了數十年“主人翁”的工人們開始不再與企業“共存亡”,下崗潮開始出現。此時的國企改革仍在經營體制的轉變上做文章。
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提出了國有企業改革是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改革開始走向以制度創新為主。此時的國企改革,進入了改革開放后的新階段。
從1994年開始,國務院選擇了100家企業進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加上各地方選擇的試點企業,中央和地方共選擇了2500多家企業,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進行試點。同時提出要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即“抓大放小”。1996年,虧損的國有企業破產總數超過了過去9年的總和。
1997年,黨的十五大提出要把國有企業改革同改組、改造、加強管理結合起來,抓大放小,對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實行鼓勵兼并、規范破產、下崗分流、減員增效和再就業工程,形成企業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
國企私有化浪潮于1998年大規模出現。國有資本從164個競爭性行業中“堅決撤出”,同時在上游能源性行業中強勢地形成壟斷格局,為如今以中石油、中國移動為代表的國有企業布局奠定基礎。
1999年9月22日,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進一步闡明了國有企業改革的基本方向、主要目標和基本方針,明確了國有經濟布局戰略性調整的方向,在該《決定》精神指引下,國有大中型企業開始著力進行規范的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革,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企業上市等。1999年至2000年,中國電信、中國聯通、中國石油等先后在紐約或香港成功上市。
值得一提的是,1997年,國有工業的負債總額已占到所有制權益的1.92倍,整個國有企業集團已經資不抵債。十五屆一中全會明確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時間,使大多數國有大中型虧損企業擺脫困境。2000年,國有企業改革與脫困三年目標基本實現。這大大加快了國有企業改革的步伐。

2003年,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成立,標志著管理196戶中央企業近7萬億元國有資產的管理機構開始運行。
2003年-2013年 關鍵詞: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股份制成主要實現形式
這一階段,國有企業改革的推進是與建立和完善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分不開的。在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推動下,國有企業改革進入了以股份制為主要形式的現代產權制度改革新階段。
2002年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了建立國有資產管理新體制的要求,推動我國國有企業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2003年10月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進一步提出,要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這一年,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成立,標志著管理196戶中央企業近7萬億元國有資產的管理機構開始運行。
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繼續“加快建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制度”,建立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任重而道遠。
2008年10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企業國有資產法》,為建立起真正有效的國有資產出資人制度,真正實現政企分開和政資分開提供了法律依據,也為國有企業進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法律基礎。

2014年,中糧等六家央企入選首批國資改革試點。
2013年至今 關鍵詞: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是新一輪國企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新一輪國企改革的特點是以實現國企功能為導向的改革。
決定中提到,“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
2014年7月15日,國資委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彭華崗表示,6家央企入選首批國資“四項改革”試點。6家試點企業分別是:國家開發投資公司、中糧集團、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中國建筑材料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新興際華集團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3日,《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發布。國企改革迎來全新階段。
(文章綜合自經濟參考報、央廣網、《國企》、《經濟研究參考》,圖片來源于公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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