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爾勒機場開展貨運代理人鋰電池知識培訓
為了進一步落實《新疆機場(集團)公司貨物、行李運輸等與危險品相關業務實施外包管理規定》文件要求,3月10日,庫爾勒機場對貨運銷售代理人進行了鋰電池知識培訓,講解鋰電池危險性、運輸標準、注意事項和應急處置方法等。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危險品航空運輸的市場需求不斷增長。其中,鋰電池產品由于市場快速供貨和人們生活的需要,越來越多的鋰電池搭上了飛機。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幾乎所有的便攜式電器都會用到鋰電池。“鋰”是一種活潑金屬,遇水或酸時會發生氧化,釋放出氫氣和熱量,并可能引起燃燒,燃燒后即成熔融物流散,發出白色濃煙。并且由于鋰電池引起的火災難以施救,所以國際民航組織規定鋰電池應該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如果將鋰電池直接放入行李中托運的話,行李在狹小的貨艙空間容易受到擠壓或者被碰撞,可能增加航空飛行的危險系數。
目前,運輸鋰電池主要分為貨物運輸和行李運輸兩種方式。鋰電池航空運輸涉及的人員多,涵蓋了航空公司、機場、貨運代理等眾多人員。哪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因此,庫爾勒機場針對貨運代理人專門開展一期培訓,讓代理人員詳細了解和掌握鋰電池及其運輸的相關知識和標準,確保鋰電池航空運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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