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民用運輸機場管理條例》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國際空港信息網2014年7月1日消息:6月30日,《貴州省民用運輸機場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新聞發布會在省人大召開。發布會公布《條例》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貴州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副省長秦如培,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忠良,貴州機場集團董事長申振東出席并講話。
秦如培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民用航空業發展,全省民用航空業發展勢頭強勁,“一干十三支”的機場布局網絡正在加快形成;省內民用機場管理體制全面理順,基本實現統一管理、統一營運;省內民用機場旅客吞吐量大幅提升,其中貴陽機場旅客吞吐量2013年突破千萬人次,邁入大型繁忙機場行列;加快啟動貴陽三期擴建工程前期工作,全省民航業進入了大建設大發展的階段,《條例》出臺正當其時。
秦如培強調,《條例》實施要做到合力推動、措施有力,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結合自身工作職責,確保《條例》各項規定落到實處;民航管理機構、機場管理機構和地方政府之間,要履行好各自職責,加強信息溝通、密切配合協作,共同提高機場建設和管理水平,全力將機場建設成為我省對外開放的示范窗口和經濟發展新引擎。
周忠良指出,《條例》作為我省第一部將行政執法權授予國有企業的地方法規,是我省立法工作的一次創新和突破。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監督職權,適時組織開展執法檢查,依法督促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將《條例》的各項規定落實到位。
申振東表示,機場集團將從履行好全省機場經營管理職能、機場地區公共管理職能、凈空和電磁環境保護管理職能等幾個方面切實履行好對全省民用機場的管理職能。
據了解, 2011年,省人大常委會財經委、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省政府法制辦、機場集團決定啟動《條例》制定工作。經過近三年的調研論證,多次征求意見,對草案進行反復修改和完善,《條例》逐步成熟,最終于今年3月19日經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并決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7章57條,對我省機場規劃、建設、安全、運營、服務、公共秩序與場容環境、凈空與電磁環境保護等方面全面予以規范,且《條例》授予了機場集團在機場地區的公共管理職能及相應行政執法權,為機場集團在場區內進行公共秩序與場容環境管理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條例》的頒布實施,是我省通過立法加強機場管理,促進我省民航事業加快發展的重要舉措,對我省民航事業發展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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