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通勤航空試點運輸管理辦法》獲批
國際空港信息網2013年10月11日消息:最近民航局批復同意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上報的《阿拉善盟通勤航空試點運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管理局據此對阿拉善盟通勤航空運輸進行管理,及時協調解決試點中出現的問題,并與地方政府部門和相關地區管理局溝通協調共同推進試點工作,跟蹤通勤航空試點運輸和服務中的新需求、新情況,進一步充實完善《管理辦法》,大力促進通勤航空科學發展。
內蒙古阿拉善盟地廣人稀,交通運輸主要依賴公路,出行十分困難。為解決區域內交通運輸問題,民航局和內蒙古自治區確定了阿拉善盟作為全國首家通勤機場建設試點,2011年2月4日,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復同意阿拉善盟作為國家首個通勤航空試點,2012年7月12日國家發改委和總參謀部聯合批復同意阿拉善盟通勤機場可行性研究報告,同年8月6日該項目開工建設。
阿拉善盟通勤航空試點方案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在阿盟左旗、右旗和額濟納旗建設小型通勤航空機場網絡系統;二是從簡開展機場建設,減少機場投入;三是建立高效精干的機場管理和運營體系;四是引進或組建航空公司,保證通勤航空的飛行。
為了保證試點工作順利進行,民航華北局依據《中國民用航空法》、《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規定》等規章和民航局《關于在內蒙古阿拉善盟開展通勤航空試點的批復》精神,制定了《管理辦法》。本辦法所稱的通勤航空運輸是指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在阿拉善盟通勤機場之間或該盟通勤機場與鄰省(自治區)航距在600公里以內的機場之間的航段上,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旅客、行李、貨郵航空運輸。《管理辦法》分總則、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從事通勤航空運輸業務經營許可管理、通勤航空運輸航線航班經營許可及航班時刻管理、通勤航空運輸運價及收費管理、通勤航空運輸地面服務保障、通勤航空補貼、附則共七章,適用于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從事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通勤航空試點運輸的規范管理,為通勤航空試點工作奠定了法規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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