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強化直銷 國航繼續重拳整頓機票代理
9月11日,國航公布了一份《關于規范網絡平臺國際機票銷售的通知》,要求在線旅游機票分銷平臺,諸如攜程、去哪兒、淘寶等,銷售的客票價格必須按照國航相應艙位發布的價格展示;此外,對于網絡平臺上發布的運價低于國航官網票價2%的代理人,國航將按照其運價與國航官網運價98%的差價的5倍收取違約金。
以下為《關于規范網絡平臺國際機票銷售的通知》的全文:
國航各銷售代理人:
為進一步規范市場銷售行為,凈化渠道,遏制網絡平臺票客票銷售違規頻發現象,建立一個公平、有序、良性競爭的市場環境,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國航將在官網推出“國際機票最優票價承諾活動”,各銷售代理人自覺遵守國航網絡平臺機票銷售規定,規范平臺上信息展示,現將有關管理規定重申如下:
一、網絡平臺銷售規定
(一)在攜程、淘寶、去哪兒等網絡機票銷售平臺(以下簡稱網絡平臺)上銷售的客票價格,必須按照國航相應艙位發布的價格進行展示;
(二)在網絡平臺上銷售客票產品須按照國航的統一要求展示客票退改簽使用規則及相關服務條款;
(三)不得將航空公司的協議客戶特殊運價,旅行社團隊運價,旅游打包運價在網絡平臺上以散客形式展示并銷售,不得將國航常旅客里程積分兌換的免票在網絡平臺上銷售;
(四)在網絡平臺上不得以商旅優選、優選套餐、優飛幣、飛享金等非國航認可的產品展示方式將保險、優惠券、接送機等附加收費產品與國航機票進行強制捆綁銷售,并通過這種方式修改正常客票的使用條件;
(五)不得將國航給予的后返獎勵,以直減票價的形式,放到網絡平臺的前端向旅客展示。
二、處罰標準
(一)對于在網絡平臺上發布的運價低于國航官網票價的2%的代理人,將按照其運價與國航官網運價98%的差價的5倍收取違約金,票價為含稅機票價格。
(二)對于未按照國航所規定的客票使用條件在網絡平臺上擅自修改退改簽標準的代理人,按每個航段收取1000元違約金。
(三)對于在網絡平臺上強制捆綁銷售保險、積分、車接送等非航產品的代理人,按每個航段收取1000元違約金。
(四)對于將航空公司的協議客戶政策,放到網絡平臺上以散客形式展示并銷售的代理人,將停止其協議客戶政策投放,并對代理人收取100000元/張的違約金。
對于將航空公司的旅行社團隊運價及旅游打包運價放到網絡平臺上以散客形式展示并銷售的代理人,將停止其旅行社團隊和旅游打包產品的政策投放,并對代理人收取10000元/張的違約金。
(五)對于在網絡平臺上銷售國航鳳凰知音里程兌換客票的代理人,按每張客票收取5000元違約金。
(六)對于未按照國航規定,將超過2%(限單程、往返程)的后返獎勵作為票價直減,放到網絡平臺上進行銷售的代理人,不聽從國航要求且勸阻無效的,停止其后返獎勵發放。
(七)對于違規情節惡劣的代理人,終止其代理授權資格。
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各銷售代理人做好自查整改,國航將進行專項檢查,9月15日起,國航對于違規代理人按處罰標準給予處罰。
特此通知。
國航華北營銷中心
2015年9月11日
責編: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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