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航:3月31日起實行國內客票退改手續費新標準
近日,記者從國航官網了解到,國航將從3月31日起實施最新國內客票運價規則。新的國內客票運價規則對不同艙位不同退改票時間給出具體的扣費比例,并對嬰兒、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人民警察提出優惠票價和變更、退票規定。
新標準由兩檔收費標準調整為四檔,即實行“階梯費率”。“航班起飛前30天(含)之前”、“航班起飛前30天(不含)至14天(含)”、“航班起飛前14天(不含)至4小時(含)”、“航班起飛前4小時(不含)至航班起飛后”,四個時間段內的退改手續費收費標準不同且時間計算精確到分鐘。
同時,換開客票后退票由按照新票的退票規則收取退票手續費,改為按照原始客票(即第一張客票)的退票規則收取退票手續費。(《中國民航報》、中國民航網 記者邢路)
國內客票運價規則
(自2019年03月31日起執行)
一
適用范圍
1.本規則適用于由國航實際承運及掛國航代號由其它航空公司承運的,使用國航國內運輸客票(包括使用“999”確認的BSP客票)填開的純國內航線運輸,以及與國航簽有子艙位銷售協議或聯運協議,并使用其它航空公司國內客票填開的國航純國內航線運輸。
2.本規則所列變更和退票手續費收費標準(新標準)適用于2019年3月31日(含)以后銷售的國內客票。
3.2019年3月31日(不含)以前銷售的國內客票,在2019年3月31日(含)以后進行第二次變更及后續變更時,適用本規則所列變更手續費收費標準(新標準)。
4.2019年3月31日(不含)以前銷售的國內客票,在2019年3月31日(含)以后申請退票,適用2019年3月31日(不含)以前的退票手續費收費標準(舊標準)。
5.具體退票和變更規則詳見下述“散客退票規定”和“散客變更規定”。
二
一般規定
1.國內客票實行明碼標價,銷售時一律填開實付票價,尾數四舍五入,票價金額以人民幣十元為單位,具體價格以銷售系統自動計算結果為準。
2.凡符合運價條件的,優先按照運價條件執行。未規定的,按照《國航旅客、行李國內運輸總條件》執行。
3.本規則中的“航班起飛時間”是指客票票面上列明的航班起飛時間。“航班起飛時間前30天”為30×24小時,即720小時,“航班起飛時間前14天”為14×24小時,即336小時。“航班起飛時間前30天”,“航班起飛時間前14天”和“航班起飛時間前4小時”均精確到分鐘。例如,計劃于2019年6月8日12:10起飛的航班,其“航班起飛時間前30天”對應的時間節點是:2019年5月9日12:10;“航班起飛時間前14天”對應的時間節點是:2019年5月25日12:10;“航班起飛時間前4小時”對應的時間節點是:2019年6月8日8:10。
4.變更和退票手續費以及票價差額均按對應航段票面價格計算。變更和退票手續費以人民幣元為單位,尾數四舍五入至個位。
5.特殊產品及特殊運價的退改簽規則按具體產品規定執行。
三
兒童、嬰兒、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人民警察優惠票價和變更、退票規定
1.嬰兒按成人適用普通票價(F/J/G/Y艙全價)的10%計收,允許自愿簽轉,辦理自愿變更及自愿退票時,免收手續費。
2.兒童按成人適用普通票價(F/J/G/Y艙全價)的50%計收,票價類別為FCH50/JCH50/GCH50/YCH50的兒童五折優惠票價,允許自愿簽轉,辦理自愿變更時免收手續費,辦理自愿退票時其規定與相同艙位成人退票規定一致。
3.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人民警察憑有效身份證件,按成人適用普通票價(F/J/G/Y艙全價)的50%計收,票價類別為FGM/JGM/GGM/YGM/FJC/JJC/GJC/YJC的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人民警察五折優惠票價,允許自愿簽轉,辦理自愿變更及自愿退票時,免收手續費。
4.購買上述優惠票價以外其它票價的嬰兒、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人民警察客票,須按照其它票價的退改手續費標準執行。
5.除變更和退票手續費外,其它變更和退票規定按下述“散客退票規定”和“散客變更規定”執行。
四
訂座和出票
1.購買50%普通票價的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人民警察客票,訂座艙位為F/J/G/Y艙;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人民警察允許購買五折(不含)以下客票,訂座艙位和票價類別以銷售系統顯示為準。
2.購買10%普通票價的嬰兒客票,服務等級與訂座艙位需與同行成人一致。如:成人票為經濟艙Y艙,嬰兒票也必須為經濟艙Y艙。
3.購買50%普通票價的兒童客票,服務等級需與同行成人服務等級一致。如:成人票為經濟艙M艙,兒童票可預定經濟艙Y艙但不能預訂公務艙座位。
4.出票時限:以訂座記錄中顯示的信息為準。
5.不定期客票(OPEN客票):不允許,必須定妥座位才能出票。
五
團隊票價及變更、退票規定
團隊價格和退改收費標準請咨詢國航當地銷售機構。
六
散客退票規定
(一)一般規定
1.退票手續費按對應航段的票面價格計算,以人民幣元為單位,尾數四舍五入至個位。
2.按未使用航段的退座時間距離客票票面上列明的航班起飛時間,收取適用時間段的退票手續費。
例外:在國航官網、手機客戶端及旗艦店辦理自愿退票手續時,需按照提交退票申請的時間距離客票上列明的航班起飛時間,選擇適用的時間段。
3.客票部分使用退票規則:客票部分使用后退票,扣除已使用航段票面價格,按未使用航段的退座時間距離客票票面上列明的航班起飛時間,收取適用時間段的退票手續費,余額退還旅客。
例外:在國航官網、手機客戶端及旗艦店辦理自愿退票手續時,需按照提交退票申請的時間距離客票上列明的航班起飛時間,選擇適用的時間段。
4.換開客票退票規則:換開客票在2019年3月31日(含)以后申請退票,按換開客票的退座時間和原始客票的價格、艙位及收費標準收取退票手續費,如有補收的票價差額,則差額全部退還,已收取的變更手續費不退。即:按照換開客票未使用航段的退座時間距離換開客票票面上列明的航班起飛時間,選擇適用的時間段,按照原始客票(即第一張客票)對應航段和艙位的退票手續費標準和票面價格計算退票手續費;全部退還換開客票時補收的未使用航段的票價差額;已收取的變更手續費不退。
例外:在國航官網、手機客戶端及旗艦店辦理自愿退票手續時,需按照提交退票申請的時間距離客票上列明的航班起飛時間,選擇適用的時間段。
5.特殊產品及特殊運價的退改簽規則按具體產品規定執行。
6.依據《國航旅客、行李國內運輸總條件》中的規定,退票須在客票有效期內辦理。
7.旅客在客票有效期內辦理退票時,未使用的機場建設費和燃油附加一并退還。
(二)來回程一體運價的退票規則
來回程一體運價(指來回程票價低于單程票價的兩倍)客票部分使用后申請退票,扣除票面價格的1/2來回程一體運價,余額按相應艙位的退票規則辦理。
(三)自愿簽轉到外航的客票如申請退票,按照簽轉前國航航班的退票規則收取退票手續費,如收取過票價差額,則差額全部退還,已收取的變更手續費不退。
(四)自愿退票手續費收費標準
(五)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
七
散客變更規定
(一)一般規定
1.變更包括改變航班、日期、艙位、承運人和/或航程。
2.變更手續費按對應航段的票面價格計算,以人民幣元為單位,尾數四舍五入至個位。
3.自愿變更需重新計算票價,票價差額按對應航段的票面價格計算;如有票價差額,任何時候均需補收。
4.特殊產品及特殊運價的退改簽規則按具體產品規定執行。
(二)自愿變更航班和/或日期
需重新計算票價,如有票價差額需補收,同時收取變更手續費。
(三)自愿變更艙位
1.降低艙位(包括同一服務等級中子艙位從高艙位改低艙位及不同服務等級中降低艙位等級),按自愿退票辦理,重新購買新票。如:Y改至W,M1改至V,F改至J,J改至Y,C改至V1等。
2.提高艙位(包括同一服務等級中子艙位從低艙位改高艙位及不同服務等級中提高艙位等級),同時收取變更手續費和艙位票價差額。提高艙位后再變更按新艙位的變更手續費標準執行。如:S改至V,U改至B,Y改至J等。
3.S1/V1/Q1/H1/U1/M1艙提高至其它艙位,需補收票價差額,同時收取變更手續費。例如:M1改至B,H1改至Y,V1改至U1,U1改至J等,需補收票價差額,同時收取變更手續費。
4.相同子艙位變更(如M改M,M1改M1,M1改M),需重新計算票價,如有票價差額需補收,同時收取變更手續費。如新票價低于原票價,差額不退,只收取變更手續費。
(四)自愿變更承運人(簽轉)
1.頭等艙(F)、公務艙(J)、超級經濟艙(G)和經濟艙(Y)普通票價,使用FJGY艙的政府采購票價及兒童、嬰兒、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人民警察五折優惠票價,允許自愿變更承運人;如變更后承運人適用票價高于國航票價,需補齊票價差額后進行變更,同時收取變更手續費;如變更后承運人適用票價低于國航票價,可按自愿退票辦理。如按照自愿變更辦理,差額不退,同時收取變更手續費。
2.使用除上述票價以外的客票,不允許自愿變更承運人;如旅客申請自愿變更承運人,可按自愿退票辦理。
(五)自愿變更航程
按自愿退票辦理。
(六)來回程一體運價的變更規則
來回程一體運價(指來回程票價低于單程票價的兩倍)客票部分使用后申請變更,按1/2來回程一體運價計算變更手續費;如果變更后艙位有來回程一體運價,則票價差額為1/2來回程一體運價的差額;如果變更后艙位沒有來回程一體運價,則票價差額為變更后艙位單程運價與變更前1/2來回程一體運價之間的差額。
(七)自愿變更手續費收費標準
說明:G艙和Y艙在“航班起飛前30天(不含)至14天(336小時)(含)”和“航班起飛前14天(336小時)(不含)至4小時(含)”兩個時間段內的自愿變更次數需合并計算,即兩個時間段內累計“免費變更三次、第四次起每次收5%”。
(八)非自愿變更:免收變更手續費。
責編:admin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airportsnews@126.com
- 上一篇:山航空姐:手工“護膝” 超暖心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