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開收“伸腿費”,必須兼顧法律和安全
“想舒服點,沒想到航空公司收‘伸腿費了’”近日前往多倫多的郭小姐抱怨稱,她像以往一樣提前趕到機場,打算選緊急出口位置,以讓長途旅行舒服點,卻被告知需要再付500元的選座費。記者了解到,各大航空公司出發至國外遠程航線普遍實行付費選座,國航、海航等公司甚至開始在國內一些航線推廣,而東航也不排除以后在國內航線推行的可能。(10月12日《新聞晨報》)
客觀地說,航空公司實行差異化收費,并沒有多“大逆不道”。畢竟,同在一艙內,享受大不同。在臨近窗口的位置,享受漫步云端的瞬間,可以緩解身心。而應急出口的位置,擁有比肩商務艙的超大空間,能夠舒緩旅途疲勞。從市場的角度看,將這些搶手的座位加價出售,符合市場規律。而且在現實中,票價差異化收費早有前車之鑒。比如,鐵路公司將臥鋪分為上鋪、中鋪、下鋪,依次加價,獲得了旅客的普遍認可。可見,航空公司對搶手座位加價,這個可以有。
但必須要特別指出的是,對旅客來說,應急出口的位置,不僅擁有超大空間,而且意味著責任——在緊急狀態下需要協助乘務人員打開艙門,而平常則決不能觸碰緊急開啟手柄,以免影響正常航班運行。可見,應急出口的位置,不是一個普通的商品,航空公司不能簡單地拿它去創收,讓價高者坐之。
而且,機票差異性收費,也必須以合法為前提。《中華人民共和國物價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而航空公司在售賣收取飛機票之后,再二次收取“伸腿費”、臨窗費,明顯屬于“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顯然,“伸腿費”于法無據,屬于不折不扣的亂收費,必須予以取締。
可見,航空公司實行差異化收費,這個思路沒錯。但必須以守法和保證安全為前提。否則,就會因為“多收三五斗”,而丟了口碑。那么,機票差異化收費,該怎樣實施呢?無疑,需要把付費選座改成明碼標價。比如,應急出口的位置,直接標出高于經濟艙的票價,并注明“緊急狀態下需協助乘務人員,老人孕婦小孩請勿購買”。唯有如此,才能既能讓旅客信服,也能讓航空公司創收。
當然,實施差異化收費的同時,航空公司更要讓服務升級。隨著高鐵線路的不斷延伸,舒適度、運行速度的不斷提高,加上鐵路具有天然的價格優勢,航空公司面對的競爭越來越大。假若,航空公司不提高服務質量,降低航班延誤率,而是一門心思的在“伸腿費”、臨窗費上挖潛力,最終必然會倒逼旅客用腳投票。到時,航空公司又不得不提高機票打折的力度,吸引乘客。顯然,出現這種“撿了芝麻丟西瓜”的情況是得不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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