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航空姐下機不慎滑倒 一口氣向東家索賠31萬美元

圖源:《每日郵報》
2015年4月,澳航一位空姐在下飛機時不慎跌倒。事情過去4年多,如今該女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澳航賠償其31.5萬美元(約合人民幣216萬元)。
據英國《每日郵報》報道,2015年4月的一個雨天,在澳航擔任空姐的查普曼所搭乘的航班降落在布里斯班機場。下飛機時,查普曼在潮濕的移動樓梯上不慎滑倒。
查普曼說,因為滑倒,自己的頸部、肩部和拇指都受傷,且留下永久性傷害,而且給她造成了再就業難。查普曼認為,要不是澳航的疏忽大意,她不會遭受上述傷害。她還說,澳航本應了解,在雨天使用移動樓梯會增加員工滑倒的風險。
在查普曼看來,澳航這樣做是將員工置于不安全場所履職,假如航空公司具備完善的設施和訓練,就可以避免傷害發生。查普曼還提到,澳航未能充分評估使用潮濕升降梯的風險,且航空公司本應對機組人員進行有關惡劣天氣安全降落的培訓。
澳航則表示,事件仍在調查中,將不會對此作出評論。
報道稱,澳大利亞空乘協會對此表示,機組人員在移動樓梯上滑倒的情況很少見。不過報道也例舉了此前發生的幾起類似事件,比如,2013年一名女子就曾在悉尼機場使用潮濕的移動樓梯時滑倒,造成了尾椎和背部受傷。該名女子想以50萬美元的金額向航空公司索賠,但她的律師未能及時啟動人身傷害訴訟程序,已致她最終在新南威爾士州地方法院以過失訴訟為由起訴了自己的律師。
又比如,廉價航空公司瑞安航空在2012年也曾處理過相似的事件。一名57歲的波蘭乘客在愛爾蘭都柏林使用潮濕的移動樓梯下機時也不幸滑倒。該事件處理中的賠償金額不詳。在2010年和2011年,澳航和捷星航空也都遇到過乘客或機組人員摔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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